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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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喜获岚皋县2014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
时间:2015-02-26 15:28来源:办公室 作者:范芹 点击:
      近日,岚皋县委、县政府联合发文,授予我公司为“县级文明单位”,这是公司一年来积极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果。
      2014年伊始,根据省水电公司的总体要求,公司把创建县级精神文明单位列为年度一项重点任务来抓。按照创建工作要求,成立了相应机构,明确了专门人员及分工,制订了创建实施方案,结合自身实际,积极组织开展了以“五个一”为重点的创建活动。通过创建活动,从两站和机关硬件环境上,增添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等内容,引导职工积极养成助人为乐、节约勤俭的文明风气,着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,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。结合集团公司、省水电公司部署,积极开展了“身边好人”、“雷锋式班组”、“雷锋式个人”评比活动。同时,以工会为主导,先后开展了金淌水电站“庆元旦”职工包饺子比赛、“庆三八”女职工爬山活动、蔺河口水电站趣味爬山活动及户外烧烤活动等,开展了给一线职工“冬送温暖,夏送清凉”活动,持续跟进并协调解决了8名职工“水景湾小区”团购房贷款等相关问题。在去年县文明办的两次现场检查过程中,都得到了好评,最终通过了县级文明单位的查评验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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